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宁夏提高建筑企业失信成本 涉及拖欠工款工资等

2014年01月10日 10:27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为加强我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意在规范建筑市场用工行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察厅联合下文《关于加强我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用工行为的意见》,其中着重提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将强化对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行为的监督管理。除对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或不讲诚信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期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市场清出等方式予以处罚外,还将企业和个人的市场行为、信用信息和市场监管制度结合起来,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具体措施包括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和市场准入的双场联动;利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基础数据库,将工程报监、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从业人员市场行为、良好业绩、不良行为等全过程联网监管,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作为行政审批,招投标、资质动态监管、市场准入、市场稽查、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将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含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评价)以计分方式纳入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工程招投标评分中占10%,其他工程参照执行,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事故的责任单位、不诚信企业,一受处罚,处处受制,实行诚信一票否决制。(记者 张慕之)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