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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餐饮业禁霸王条款 “谢绝自带酒水”被贴上胶纸

2014年01月10日 15:3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经过1个月的“限期整改”,餐饮业是否还有“霸王条款”横行?从今天起,北京工商部门对本市餐饮企业格式条款的使用情况开始执法检查。截至记者中午发稿时,检查的30余家餐饮企业均未发现霸王条款,部分此前有过霸王条款的企业也进行了删除修正。

  上午10点,记者跟随市工商局、海淀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来到金源时代购物中心5层“餐饮街”,查看了餐厅的订餐合同文本、店堂告示、水牌以及菜单中的格式条款,尤其对消毒餐具是否收费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禾绿回转寿司”店茶盘上贴有“茶介费每位2元(含茶水、纸巾等),如不需要请告知服务员”,服务员说,筷子是免费的,如果顾客不喝茶水,这个茶位费也是不收取的。

  在“九头鸟”餐厅,执法人员告诉记者,1个月前在该餐厅调查时曾发现菜单上有“谢绝自带酒水”的提示。记者现场翻看菜单,发现有两处被贴上了不干胶纸,撕开之后发现原来写着“谢绝自带酒水”、“自带酒水收取15%服务费”。冯店长说,餐厅目前已删除这些条款,酒水营业额只占餐厅营业额的8%,在取消霸王条款之后,酒水销量下降10%,但客流量增加20%,因此“经营上没受什么影响”。

  现场参与执法检查的市工商局合同处于卫平表示,对于存在霸王条款的餐饮企业,执法人员将核实违法事实,区别情节轻重,依法合理地予以处理。如果餐饮企业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于多次被举报、对其违法行为拒不纠正或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侵害的餐饮企业,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记者杨滨)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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