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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眼看加盟:花十万元获代理权收到货品价格虚高

2014年01月20日 16:1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1个月前,家住河北邯郸的武先生看到“汇美国际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电视招商广告,这家公司做“香榭丽舍·欧美整体家居家饰体验馆”,号称“中国第一家欧美家居家饰大本营”。武先生深受吸引,便来北京签了合同,交了10万元,获得了县级代理经营权,以及“市值”10万元的货品。可是,收到货后,武先生却傻眼了——这些货品也就值三四万元。公司承认,这些货品进货价是三四万元,但坚称,“市值”不是进货价,而是零售价。

  武先生说,这家公司位于西城区马连道路19号茶马大厦。今年1月2日,武先生第一次来到这里,招商部的经理向他介绍了很多优惠政策,比如,免费加盟,派专人指导开店,交10万元即可获得县级代理权,公司不仅赠送价值10万元的商品,而且将来还可通过累计进货返利的形式将这10万元返还。武先生的确被吸引了,当即签了合同,付了5000元定金。

  武先生回到邯郸后便付了9.5万元余款。但是,10天后,武先生收到这批价值10万元的货品时,却感觉上当受骗了。“这些货品也就值三四万元。”武先生找到公司,但对方却说,一切都按合同进行。

  记者看到,合同中提到,武先生为获得代理经营权,需交纳合同履约金10万元,此费用将以累计进货返利的形式进行返还。同时,公司免费赠送货品市值10万元。“市值”指的是什么?律师说,这是个模糊概念。“打官司,我耗不起。”武先生认为,这家公司表面上看很正规,但却在合同上藏着陷阱。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与武先生签合同的一位招商经理的电话,对方承认寄给武先生的货品进货价是三四万元,但她坚称,公司不存在欺骗行为,公司赠送10万元货品指的是市场零售价,而非进货价。“投资做生意,不可能不看合同,武先生是经过确认才签合同的。”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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