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沈阳警方为736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安装监控摄像头

2014年01月23日 08:48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沈阳警方在沈阳市736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统一设置安装监控摄像头,防止不法人员到这些零售网点进行破坏活动。警方规定,每一个零售网点至少安装一个摄像头。

  沈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李振江表示,安装摄像后,警方会定期到零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调看监控,如警方发现网点有不法行为,将依据情形对其进行处罚。请广大市民到正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购买。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苏家屯区原绿岛体育场内,沈阳警方将收缴的1100余件非法烟花爆竹进行销毁。

  2013年11月中旬,沈阳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在辽中县范围内排查出两起零售烟花爆竹的商贩将烟花爆竹存放在未经安全检查的库房内。接到举报后,警方对其进行查处,收缴了1100余件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烟花爆竹零售业户要守法经营,群众要购买和燃放国家规定允许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限放区内,今年春节允许1月23日至2月14日期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但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等13类禁放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发现涉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等行为,应及时拨打“110”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也可拨打15502477248电话直接向市公安局举报。(主任记者 陈浩 实习生 勾思涵)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