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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医师有严重不良执业行为将丢“饭碗”

2014年01月23日 09:50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为了加强医护人员执业管理,1月22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正式印发了《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开始对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医护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实行积分管理,情节严重者,要丢“饭碗”。

  记者了解到,《甘肃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考核以每2年为一个周期,累积计分。为了便于操作,甘肃省明确了38项不良执业行为,其中包括在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违规开展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其有关资料的;吃拿卡要或收受红包的;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服务态度生、冷、硬、顶,被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违反诊疗原则开大处方、乱检查、滥用药增加患者负担的等,医务人员有其中一项情形的,考核机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记录不良行为,积1-12分。

  其中,年度累积不良积分≥6分时,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个积分周期累积不良积分≥12分时,不得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延迟一年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自符合申报或聘任时间算起)。年度累积不良积分≥12分时,暂停医师处方权3个月参加待岗培训,延迟二年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自符合申报或聘任时间算起)。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不良积分≥20分时,医师定期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延迟三年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自符合申报或聘任时间算起),也可予以低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首席记者田小东实习生柏玉霞)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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