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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80岁以上困难老人可享高龄津贴

2014年01月23日 14:0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22日,青岛市民政局发布2014年工作要点,今年,青岛将推进养老服务地方立法,编制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建立困难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全市新增7200个养老床位。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儿童和困境家庭中的重度残疾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等。

  困难老人享高龄津贴

  今年,青岛将推进养老服务地方立法,配合市人大出台《青岛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条例》,编制2013—2020年《青岛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提出养老设施规划目标、建设标准、布局模式和重点项目,将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统一布局。

  完善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福利服务制度。建立困难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对80—89岁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20元,90—99岁的每人每月补助220元。“三无”、低保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各区市政府购买服务老人逐步向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空巢等老人扩展。出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建设养老场所,扶持社会组织为有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化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发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出台相关实施办法,探索一个养老机构与多个日间照料中心联合经营发展的模式,将在日间照料中心托养的失能老人纳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支付范围。

  城乡低保标准将提高

  2014年,青岛市在原有的城市低保为540元/月的基础上,将进步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具体标准将在不久后公布。

  提高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出台《青岛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和《青岛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确保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

  规范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基层社会救助人员培训,提高救助政策执行力和工作能力;调研完善大病医疗特殊救助政策和临时困难救助政策,降低救助门槛,简化救助环节,规范救助程序,提高救助实效。推进大救助、救助家庭收入核对、军休管理、养老机构管理等子系统的上线应用。

  艾滋病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2014年,青岛市将扩大孤残儿童保障范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儿童和困境家庭中的重度残疾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加快《青岛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出台《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对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进行效益评估,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继续实施社会福利院、优抚医院、儿童福利院整体改造工程。“三院”改造项目全面开工,建筑面积123745平方米,共设计床位2310张,年底局部楼座封顶。老年公寓投入使用。

  继续落实四区四市敬老院建设和“千万平米”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区四市8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新增床位7200张。

  社区服务设施建成141处,总投资8.1亿元。其中,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36处、总投资4.32亿元、建设面积7.2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105处,投资3.78亿元,建设面积6.3万平方米。(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蒋平)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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