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南:危急伤患者无力付费可申请救助

2014年02月14日 13:18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我省将对需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的群众实施应急医疗救助。本报记者 黄一冰 摄

  今日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今年3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启动疾病应急救助工作。

  海南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介绍,根据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建立海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省通过设立省、市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需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无负担能力的群众实施应急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将通过各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救助对象的急救医疗费用,包括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以及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该负责人介绍。

  但同时需要强调的是,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经查实身份、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对急救对象获得救助后的欠费问题,《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应设法查明欠费患者身份;对已明确身份的患者,要尽责追讨欠费。《实施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疾病应急救助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收治的患者情况及发生的费用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请相关部门协助追讨欠费。对救助对象急救的后续治疗发生的救治费用,医疗机构应及时协助救助对象按程序向医疗救助机构等申请救助。(记者 李晶晶)

【编辑:柳龙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