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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建立健全山长负责制 明确山体保护目标任务

2014年03月05日 10:12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市政府召开市人大2号议案《关于加强山体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案》办理工作会议。我市今年将加快山体保护立法,科学编制山体保护规划,着力实施生态修复和保护治理,切实加强山体保护执法管理,推进山体的科学合理利用。

  我市将建立健全山长负责制:建立保护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新城区以建制村为单位,中心城区以每座山体为单位,建立三级山长负责制,形成“区一级山长总体负责,街(乡镇)一级山长全面负责,村一级山长具体负责”的山体保护管理体系;建立山长巡查制度,各山体保护责任区要按照地域范围,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山体保护,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山体保护动态巡查工作;强化山体保护专项考核,市政府每年与区政府签订山体保护责任状,明确山体保护工作年度任务。

  我市将加快山体保护立法,6月底前制定关于加强山体保护的政府规章,3月份启动山体保护立法调研,年底前完成《武汉市山体保护条例》草案论证等立法调研工作。

  副市长刘立勇参加会议。(记者 熊熙一 通讯员 耿峰)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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