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曾被抢劫 照猫画虎抢“微友”

2014年03月05日 13:14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28岁的石楼男子石某,在与一名女“微友”约会时,竟模仿自己曾被抢劫的情景,抢劫了对方2万元的财物。2月25日,公安万柏林分局和平南路责任区刑警队,经过半年的追捕,终于将石某绳之以法。

  去年6月中旬,在我市暂住的石楼男子石某,通过微信与33岁的阳曲女子小琪成为“微友”,两人很快在现实生活中交往起来。两个月后的一天,两人见面后在千峰南路的一家宾馆开房留宿。躺在床上的石某,无意间看到桌上放着一卷胶带,让他联想起自己曾被人用胶带捆绑并被抢劫的经历。这时,身无分文的石某便产生了“照猫画虎”抢劫小琪的歹念。石某盘算了一番后,将自己曾被抢的情景对小琪讲了一遍,并说这儿正好有卷胶带,想试试人被绑住后,是否能挣脱开。随后,石某用胶带将小琪的手脚都捆绑起来,天真的小琪竟非常配合,并将随身佩戴的金手镯、玉手镯都摘了下来。看到小琪被绑得非常牢,石某凶相毕露,将小琪的戒指、手镯、耳环、手机等价值2万余元的财物洗劫一空,又将小琪的衣服扒光,拍摄了裸照,并威胁小琪不许报警,否则就把裸照发到网上。

  此时,小琪才恍然大悟,可已无法挣脱,只能等对方逃走后才呼救并报警。石某抢劫作案后,很快将赃物变卖并挥霍一空。(记者 晋峰 通讯员 佳强)

【编辑:柳龙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