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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巡视组完成4个县(市、区)专项巡视

2014年03月05日 13:45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由省委巡视组派出的3个专项巡视组近日完成对华安县、龙文区、龙海市、福安市4个县(市、区)的专项巡视。本次巡视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1条,向有关地方和单位移交整改事项3项。这是我省首次采用专项巡视方式。

  今年,省委巡视组对2011年至2013年开展巡视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从中选择华安县、龙文区、龙海市、福安市,针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征地拆迁款发放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视。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在听取汇报时指出,这次专项巡视工作抓得比较紧,体现了快节奏。巡视时间虽然不长,但突出了问题指向,注重实效性和针对性,既发现了一些反映比较突出的人和事,又督促被巡视地区进一步抓好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达到了预期目的。

  省委巡视办负责人介绍说,专项巡视具有“小队伍、多批次、高频率”等特点,巡视人员更加精炼,形式和时间更加灵活,体现短平快、增强震慑力的精神。专项巡视组可选择应用巡视条例规定的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受理来信来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调阅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协助等巡视工作方式,以及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了解情况。具体巡视时间视专题了解情况而定,做到形式服从内容、时间服从质量。

  今后,我省将把开展专项巡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问题,有选择地对地方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严顺龙 陈晓声 陈金来)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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