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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吁提高失独家庭补助标准 提供多种优惠

2014年03月05日 15:4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4日,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教授卢馨告诉记者,今年她一定要提建议,希望国家加大对失独家庭扶助力度,“想起失独父母晚年孤苦生活,我就心痛”。

  钱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失独家庭”具体数量目前官方并无统计,不过,上海曾公布该市到2013年失独家庭有3.9万户。据此,卢馨推测,全国失独家庭估计达100万户。卢馨说,这些家庭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一个孩子,失独后,国家无论是道义上还是法理上,都应该对他们给予足够的补偿。“遗憾的是,关心实在太少了。”我国2008年才开始对失独家庭给予扶助,但费用很少。2013年,国家卫计委出台相关政策,提高了扶助金,但还是少得可怜。

  按规定,失独家庭中女方满49周岁后,父母是城镇居民的,每人每月补340元;农村每人每月补170元。“家里失去了未来,失去了顶梁柱,到49岁才开始补助,且一个家庭每月才补680元,这能买多少东西?”卢馨说,对失独家庭,政府应该立即给予一次性补偿,并从当月开始发放扶助金。扶助金的数额确定,可以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参考独生子女死亡年龄,根据当地物价水平逐步提高,扶助金应该比目前水平翻倍。

  “失独对家庭的伤害是多方面的,不能仅发点钱了事。”卢馨说,现在对失独家庭的扶助,主要是经济支持,这太单一,失独家庭在养老、住房、医疗等方面均遭遇各种困难。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一次性或定期发放扶助金是不够的,需要各级部门在制度建设方面有所突破,专门针对这个特殊群体设计扶助渠道。

  失独者政府应料理后事

  卢馨认为,对失独家庭,应该提供看病优先通道,因为他们没子女帮助。除了医保外,自付费部分应该再给予减免,因为他们没有子女的经济支持。失独家庭人员住院期间,政府应该报销护工劳务费,以弥补没有子女陪伴而造成的困难,必要时可安排专人履行监护人职责。

  对失独家庭,政府还应该鼓励他们再生育、收养孩子。对失独家庭收养孩子,政府应该简化手续。此外,鉴于失独家庭在精神方面的特别需求,卢馨建议,以社区为单位专门设立针对失独家庭的关爱机构,进行心理疏导,由政府落实场地、经费以及人员。根据传统习俗,失独老人临终前由政府安排专人进行关怀,过世后由政府料理后事。(特派北京记者 尹安学)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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