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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方庄启动“单独两孩”申请

2014年03月06日 09:4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按照市卫计委的规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夫妻应当依法办理《生育服务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材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情况下,本着“即来即审”的原则优先进行审核。

  随着京版“单独两孩”细则的正式出台,方庄地区也正式开始受理居民的“两孩” 申请。

  昨天,记者从街道计生办了解到,近期接到居民咨询“两孩”这事儿的电话较多,也有居民从网上了解程序后带着材料直接来办理。相比早已实施的“双独”政策,“单独两孩”只是少了一方的申请材料,因此业务衔接上比较顺利。

  按照市卫计委的规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夫妻应当依法办理《生育服务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材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情况下,本着“即来即审”的原则优先进行审核。

  办理手续 夫妻双方必须到场

  在申请程序上,夫妻双方首先需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办理手续时夫妻双方本人必须到场。《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在街道可以领取。

  据方庄街道计生办介绍,“单独两孩”政策于今年2月21公布,因此2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单独两孩”都是符合政策的。

  《独生子女证》 不是必备材料

  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将继续坚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

  目前方庄居民前往街道咨询,计生办会给居民出示一份单独两孩告知书,居民申报所需材料和办证程序,告知书上都会明示。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并注明婚育情况的《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等。

  而针对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以及本人为独生子女等情况所需提交的材料也有详细规定。

  记者注意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是界定“独生子女”的必备材料。

  详细情况可拨打方庄街道计生办电话:67626749咨询。

  ◎温馨提示◎

  “单独两孩”申请程序

  1、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

  3、提交相关材料到本市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

  4、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并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备注:办理手续时必须夫妻双方本人到场。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并注明婚育情况的《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2、夫妻双方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本市一方户籍计生部门在《申请审批表》上要注明“外省市已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

  4、本人为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交: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其他子女去世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去世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记者 李木)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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