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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业主“厨房改厕所” 楼下住户天花板漏水

2014年03月06日 10:18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楼上业主称不知道规定改造了厕所,愿意改正。记者孔轩 摄

  由于楼上业主私自改造厕所,渗水加上臭味让楼下住户苦不堪言。在记者的协调下,楼上业主表示,之前自己并不清楚相关规定,将尽快将改建部分恢复原状,消除影响。

  市民秦女士是光谷康桥小区3栋的业主。她告诉记者,从2009年入住以来,她在这里居住一直很愉快,但前几天突然发现自家厨房里经常传来恶臭。秦女士拆掉吊顶后发现,天花板上出现大面积渗水。

  将情况反映给物业后,秦女士被告知,楼上的住户在原来厨房的位置新建了一个厕所,由于地面防水设施不到位,加上管道渗漏,才出现了漏水的情况。

  昨天上午,记者在秦女士家的厨房里看到,天花板上有明显的水渍,墙皮也有剥落的情况。“上面就是厕所,让人在下面怎么做饭啊?”之后,秦女士与楼上住户进行过沟通,双方还曾发生过口角,但并未达成一致。

  物业公司负责人李主任说,楼上住户私自改建厕所没有通过物业。目前,他们已要求其限期改正,并将房间水阀强行关闭。但对方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间期限。

  通过物业公司联系上楼上的业主熊女士后,记者在其带领下进入室内。熊女士将原本103平米的房间隔成了两间,并在厨房一角又新建了一个卫生间。她坦承,由于房间要租给两户人,她特地请工人新修了一个厕所。

  关于给楼下住户带来的困扰,熊女士表示,自己之前并不知道相关规定,也不知道会给楼下住户造成影响。她承诺称,已经联系了装修师傅,会尽快将厨房恢复原状。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户不得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改为卫生间,也不得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书房或者厨房的上方。如有违反,受影响的业主可向房管、建委等部门反映。房产部门将对类似行为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的罚款。(记者 杨京)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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