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大冶两地开罚单整治规避招标
昨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获悉,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和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分别开出2014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家地产商规避招标行为进行罚款。
鄂州市大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招投标程序,将东城公寓2#楼项目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目前已经建成,合同金额390万元。鄂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认为,该项目违反《招标投标法》,属规避招标行为,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共计1.95万元。
黄石恒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大冶还地桥镇“恒基·东方名居”项目时,也未办理招投标手续,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以上,属于规避招标,被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施工合同金额的5‰罚款7.56万元。该局还开出了今年第2张罚单,湖北中储粮大冶直属库在建设粮食罩棚项目时,未办理招投标手续,按施工合同总金额的8‰,被罚款8000元。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工程施工200万元以上、货物采购100万元以上、监理设计等5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按规定都必须进行招投标,但招标人以各种手段和方法逃避招标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建设单位肢解工程,将造价大的单项工程肢解为各种子项工程,各子项工程的造价低于招标限额,从而规避招标。规避招标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还容易导致钱权交易,产生腐败。去年,我省公开招标项目14004个,金额2794.74亿元,公开招标率67%,仍然不高,与2012年相比基本持平。(记者 陈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