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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日期多写了40天 病人怀疑医院借此谋利

2014年03月06日 14:4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补偿审核表上的时间是2月16日

  实际住院8天,医院开出的新农合补偿审核表上却写着住院天数48天,这让内江市隆昌县金鹅镇的赖女士不能理解,怀疑其中有猫腻。昨日,她在看到了本报四川医疗机构“好评度”调查报道后,打进了热线96111,质疑医院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谋取利益。

  3月4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针对赖女士的投诉进行了调查走访。

  质疑

  住院时间被延长40天 医疗费补偿款有猫腻

  “我母亲只住院8天,为什么医院开出的新农合补偿审核表上写的是48天。”3月3日晚,住在隆昌县金鹅镇的赖女士拨打本报热线96111报料。

  赖女士介绍,她的母亲丁光芬在干农活时不慎摔伤,去年12月31日住进了隆昌曾德立医院。今年1月7日,母亲出院,并由医院开具了出院证明书。2月26日,父亲到医院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可是拿回来的“补偿审核表”上却写着“住院天数48天”。

  根据赖女士提供的《出院证明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审核表》上,记者看到住院日两者一致,均是 2013 年 12 月 31日。然而,出院日期却“打架”,前者是 2014 年 1 月 7日出院,后者则是2月16日出院。

  丁光芬的老伴赖大爷说,2月26日,他到医院办理医疗费用补偿,经手人赵琳打印了一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审核表》,上面清楚注明了实际住院医药费1585.9元,补偿范围内费用1544.6元,核算实际补偿金额838.9元,“可是拿到手的报销金额只有 200多元”。

  回应

  医疗卡更换导致出院日期不一

  对于报销费用问题,当时的主治医生朱真禄解释,当时在办理出院证明缴费时或许没有给老人解释清楚,基于“多退少补”,因考虑到老人来医院报销时还要退钱给他,所以只告诉他需要缴纳多少钱,而并没有把实际的住院医疗费亲口告诉他。

  在1月7日当天,赖大爷缴费后拿到的发票上也注明了实际住院总额为1585.9元,因为医院考虑到办理医保时还要退还一部钱给病人,所以只收了1200多元。这就让赖大爷误认为实际住院花费仅有1200多元。

  为什么会出现前后出院日期不一样的情况呢?赵琳说,虽然这上面显示的出院时间是2月16日,但病人从1月7日出院后再没有产生任何费用。

  据介绍,在丁光芬出院当天(1月7日),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卡”正处在一年一换当中,医院无法办理相关医疗费用补偿。直到2月16日,赵琳在系统里查到丁光芬的医疗卡已经办理下来,于是,就出现了最后医院打印出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审核表》与之前的《出院证明书》上,出院日期不一致的情况。

  证实

  隆昌卫生局:医院没有乱收费

  事实是否正如院方所说?隆昌卫生局和内江市卫生局都予以了证实。

  隆昌卫生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梁绍昌介绍,正如院方所说,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卡一年一换,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录入。因此,有一段“空白期”,这段时间内,无法办理医疗费用补偿。

  梁绍昌认为,虽然无法办理医疗费用补偿,但医院工作人员可以在新农合系统里办理“出院”,就不会出现前后出院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但是,另一方面,可能会造成病人之前的医疗费用为“自费”,之后无法报销。“从费用清单上来看,医院不存在乱收费,可能存在解释不清的情况。”(记者 罗尹摄影报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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