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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科研贪腐不容忽视

2014年03月11日 10:03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据《京华时报》报道:因为科研资金的使用问题,一批研究人员被查处。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表示,科研人员有一些是很无耻的,让科研人员脸上无光。竟然有的拿科研经费到韩国去给情妇美容。

  前不久爆出院士科研成果造假,博导论文抄袭,而今又爆科研人员拿科研经费出国给情妇美容。这一系列的丑闻着实让我们的科研领域汗颜、蒙羞。打击科研领域里的腐败,最重要的是从制度建设入手,铲除腐败赖以产生的根源。加强科研领域里的道德建设,道德教育是基础,法律建设是保障。现在我国已经进入法制社会,一切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科研领域作为一项重要的科学性活动,也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这就要求立法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科研立法,制定与我国科学研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使人们有法可依。尤其是对于当前科研界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如抄袭行为、剽窃行为、科研腐败等,要在法律规定上进一步细化,切实保护科研领域里的知识产权,维护正常的科研秩序。另一方面,广大科研人员也要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做到不违法不侵权。特别是对侵吞科研经费,非法挪用、占有、巧立名目地贪得科研经费更应该加大打击力度, 把科研领域里的苍蝇、老虎绳之于法,还科学研究的朗朗乾坤。

  科研经费在手,这就是一种权力,即用钱的权力。是用于科研还是用于自己享受,这大相径庭的用途决定了该科研人员的人格与品行。同政界里打苍蝇抓老虎一样,学术科研界也不能放任自由,同样要及时斩断那些伸向科研经费的黑手,把那些既贪财又好色的人清理出科研队伍。(胡子民)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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