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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多部门集中整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历时半年

2014年03月11日 14:01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期全国频发的伤医事件,不仅使民众的就医环境混乱,还让医务工作者的安全感下降。今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4—9月,联合公安厅、司法厅、综治办等多部门,对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按照要求,集中整治期间,相关部门将严厉惩治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或者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致使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无法进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就医权益的,各级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现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对不听劝导、不停止过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将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指导检查及周边的巡逻防控,坚决防范和打击“医闹”等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将加强医疗机构周边秩序维护和乱摆摊点的整治,重点打击、依法查处“医托”“号贩子”,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去年10月底,国家卫计委曾针对伤医事件,提出“20张病床配备1名保安”等建议。此次专项行动中,医院仍被建议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的能力,“人防、物防、技防”,加强巡逻,一旦发生情况能“警医联动”。同时,各级医疗机构还需从自身做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此外,按照要求,集中整治期间,相关部门还将对涉医矛盾隐患进行排查,对有暴力倾向的案例,或调解过程中可能激化矛盾,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将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对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将快侦、快破,检察院、法院将依法及时批捕起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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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所二级以上医院设立了警务室

  今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保障临床一线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自2011年11月山医大二院成立我省首家医院警务室以来,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37所二级以上医院设立了警务室,100%二级以上医院建立了投诉管理部门。“以往,每年医院都会发生许多过激事件,许多职业‘医闹’不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有的用在医院门口摆花圈等方式扰乱医院秩序。”山医大二院警务室负责人介绍,警务室的进驻,有力地遏制了围攻医院、打医生、砸公物等“医闹”行为,引导医患纠纷走上法制解决的轨道,也对各种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警务室在打击倒票贩子、血贩子、黑医托,患者丢钱、丢卡等医院内部安全管理、为民便民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省卫生计生委将继续创建“平安医院”,加大医院安保投入力度,健全安保制度,医院警务室要加强配备安保人员和警铃、监控器、门禁系统等设施设备,兼顾患者就医方便和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李书凯说:“广大医务人员奋战在临床一线、救死扶伤,他们的人身安全必须得到充分保障,决不允许伤医杀医的悲剧在我省上演。”(记者 薛琳)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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