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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基础服务收费将由政府定价

2014年03月14日 14:00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目前我国银行业的收费项目近3000种,7年间增加了10倍。为此,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我市物价局了解到,我市对商业银行服务的价格管理也将于8月1日开始,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执行。今后,对客户普遍使用、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银行基础服务,将由物价部门会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和调整项目及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制定和调整,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

  按《办法》规定,提高或设立新的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应将提前3个月进行公示,必要时需书面或电话通知客户。对于服务价格信息披露及内部管理《办法》也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规范,同时对违法本办法规定制定了处罚措施。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政策的落地施行,对进一步规范我市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沈彦彦 通讯员 吴绍鹏)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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