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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14斤特产最终只剩4斤 寄丢后仅赔偿50元

2014年03月25日 09:4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东西没了,连经济损失和心理损失都不止500块,但快递赔付只愿意出50块。”昨天,市民姚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上月他邮寄出7公斤快递,收件人却只收到2公斤,他对负责承运的汇通快递公司赔偿方案不满,也就其赔偿标准产生疑问。就此,律师介绍,目前国内快递行业关于快件破损及丢失的赔偿尚无统一标准,一般按《合同法》由消费者和企业协商解决,建议消费者遭遇不公赔偿时,注重收集证据和谈判技巧。

  500元特产

  寄丢后仅赔偿50元

  姚先生向北京晨报记者讲述,2月13日,他通过北京汇通快递三间房站点向杭州寄送重约7公斤的土特产,15日却获悉快件到达杭州余杭良渚站点时出现破损,联系发件站点后,姚先生要求“如果找不齐掉出去的东西,就暂不派送”,但次日快件仍被重新打包继续派送,待20日与收件人核对时,他发现内装物重量仅剩2公斤左右,丢失了价值500元的土特产。

  姚先生投诉到汇通快递客服,对方称他应与负责发件的三间房站点商谈赔偿事宜,该站点负责人范先生表示没有保价,只能赔偿50元,后又解释,快件已签收,按破损赔偿计算,也只支付50元。姚先生则认为,“按照行情,得赔运费的5至10倍”。双方谈不拢,于是姚先生向国家邮政局提出申诉。申诉回复称,按照运费3倍赔偿,最终汇通快递与姚先生协商“赔偿100元”的方案属于合理。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分别询问这单快递业务的收件、发件站点,就快件内装物缺失由哪个环节造成,各方均表示无从查证。余杭良渚站点工作人员李女士称,发现到港快件有破损后,及时联系了发件站点,“当时说让那边核实,有消息再找我们,没消息就退回”,而次日接到来自北京的通知是“请帮忙整理外包装,及时配送”,她解释,“我们不直接对寄件人负责,就按发件站点的要求做了”。

  范先生称,此处理方式是基于包裹破损的判断,并不知晓“里面东西掉了”,否则不会这样做,他还表示,“因为姚先生的投诉,我都被罚款500块,现在原定的100块都不想赔了。”

  无统一标准

  快递赔偿纠纷主要靠协商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多家快递公司在快件破损或丢失的赔偿金额上存在差距,对于未保价的快件,各公司按运费3倍、3至5倍、最高9倍或最高300元的标准赔付,各公司保价标准和保价起收金额也各不相同。而如快递出现损毁,怎样确定损毁程度,各家公司都没有明确规定,只确认丢失比损毁赔偿高,具体金额“没定数,会有负责理赔的人员与顾客商量”。

  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电信与邮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立文律师向记者介绍,关于快件损毁或丢失的赔偿问题,“现在确实还没有全行业统一、硬性的标准”。《邮政法》中只规定,快递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而快递赔偿纠纷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内容,即寄件人如果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所邮寄物品的内容和实际价值,可向快递企业主张赔偿数额。“就是说当事人和快递公司协商,如果有欺诈行为,还能再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马律师建议,当消费者认为遭遇不公赔偿时,注重举证是成功协商的关键,协商时采取较为缓和的态度是一种较好的谈判技巧,如难以谈拢,可向国家邮政局网站申诉或进一步走法律程序。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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