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提至320元
2014年03月25日 10:34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3月2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4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从2013年的每人每年280元提高至3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20元,省级财政补贴70元,市、县(区)财政补贴30元。
据了解,2013年,兰州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年三项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98.64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2.24万人,参保率达98%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03.37万人,参保率达98%以上;新农合参合人数达113.03万人,参合率达96.90%。(记者朱浩源)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