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取亡妻存款储蓄所称需公证 警方:户口本即可
2014年03月25日 10:35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婆婆去世,留下一笔8万元的定期存款,爹爹却一直取不出来。储蓄所方面表示,这笔存款已按照遗产处理,如果没有储户本人的身份证,只有在公证后方能取款。
今年2月存折到期,栾先生带着死亡证明、所在单位的情况证明,到储蓄所取款,但储蓄所方面称要见到遗产分配的公证书才能取钱。无奈,栾先生只好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但是辖区派出所却不予盖“亲属关系证明表”的章,事情又陷入僵局。
昨天下午,记者随栾先生来到武昌城建学院邮政储蓄所,该所陈经理解释,储户去世后,其存款视同遗产处理,需避免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因此,必须见到公证书才能取钱。
随后,记者拨通紫阳路派出所户籍民警的电话,对方表示栾先生的亡妻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已经能证明身份,警方规定不予出具“双重身份”的证明。
栾先生认为,现有的材料已经能证明他的继承关系,储蓄所的这一做法实在令人不解。楚天金报讯(记者周逸雄)
【编辑: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