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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期待权力清单尽早晒出来

2014年03月25日 13:3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3月22日的《齐鲁晚报》登载了市编办关于“建立部门权力清单”的消息。消息虽短,却很是吸引眼球,这让我联想起了很多事,尤其是“年检”。

  晒晒权力清单是近期市民热议的话题,因为这是国务院近期对各级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且事关百姓权益,对此,公众自是充满了期待,期待政府各部门能尽快把权力清单晒出来,时间越早越好,内容越细越好,不打折扣最好。

  前不久,工商部门为了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在取消企业准入资金门槛同时,取消了年检,此举颇得民心。然而,眼下民政部门对社团组织的年检却一如往年,照常进行。为什么工商部门能取消企业年检,民政部门就不能取消“社团”年检?笔者据此斗胆向民政部门建议,能否请你们尽快晒晒权力清单,并在晒的过程中,本着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精神进行对照检查,仿效工商部门做法,取消或简化年检程序,以实践行动来落实三中全会精神。

  政府的权力是谁给的?按照法理讲是老百姓给的,也就是法律所授。可是,多年来,很多政府部门却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私相授权,也就是自己给自己授了很多权力。他们把审批当成监管,用年检替代监管,于是就有了诸多的审批和年检,就有了人在“证”途和企业在“章”程,不然,国务院也不会明令各级政府要晒晒权力清单,李克强总理也不会反复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理。

  按照执政为民的理念,权力即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可是,在官本位眼里,权力乃利益,权力越大利益越大,这是私相授权,且不愿意简政放权的原因所在。法律授权是为了让政府能多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而私相授权不是为了方便于民,而是为了官本位的心理受用,为了利用权力谋取私利。在现实生活中,过多过滥的审批和年检,实际变相侵害了百姓权益,使“法不禁止即自由”成为空话。

  晒权力清单是简政放权的具体举措。“晒”是督促,是为了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晒”要求公开透明,是为了便于百姓监督。因而,政府各部门应当把“晒”的过程当做简政放权的过程,当做法制教育的过程,当做群众路线教育的实践过程,唯有如此,才会自觉自愿且真心实意地晒权力清单。(杨曙明)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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