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地扬尘最高罚款2万元
2014年03月31日 09:15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工地每天要定时洒水降尘,车辆轮胎冲洗后才能出门,严禁露天搅拌混凝土……为了降低全市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近日,市建委出台新规,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拆除施工现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防治工作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广大市民如发现施工现场有扬尘污染的情况,可以拨打电话12319举报。
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应有连续、密闭的钢骨架广告式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3米,不得有污损或破损;场内车行道要用混凝土硬覆盖,其余非道路区域可沙石覆盖,出入口、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场地空间要栽花种草,美化、绿化施工现场环境。
同时,工地场内每天要定时洒水降尘,出入口必须安装地埋式轮胎自动清洗机,不准车辆夹带泥沙出门。
对于拆除施工现场,除了要求围挡、洒水降尘、轮胎自清洗、禁止现场焚烧废弃物、出入口处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外,还要求采用与拆除物同步高围网加喷淋作业。今年3月份为沈阳市施工现场整治月,市建委已经检查工地355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73份,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9份。对于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产生扬尘污染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万元罚款;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将该施工企业不良行为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记者 王晓婷)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