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街营销不能有组织无纪律
逛街成了“闯关游戏”,最怕穿“制服”的围上来——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在汉中路东端、中山北路东端、珠江路西侧等8大核心路段,市民频繁遭遇拦街营销,路难行,烦恼多。
这些穿制服的主要来自以下几类公司:推销P2P理财等金融产品的,销售化妆品或美容项目的,推荐亲子教育培训的……与派发传单小广告的传统街头营销不同,他们身穿制服,看上去很“职业”。传统街头营销流动性大难以监管,可以说是“无组织无纪律”;相比之下,“制服”们来自正规公司,是“有组织”的,但从给市民造成的骚扰和隐藏风险看,两者并无实质区别。
有组织并不代表有纪律。拦街营销需要大量人力,担任此任务的一般都是公司的新进员工甚至实习生,尚未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在绩效考核的压力下,常常会死缠烂打百无禁忌。不仅给市民造成骚扰,同行之间也相互竞争排挤,将街头当做“战场”。2012年8月,王老吉与加多宝同在南昌街头促销,文斗不过瘾,干脆用拳头给对方“去火”,结果7人受伤,110赶来才制止了这场闹剧。在昆明,联通与移动也曾因促销起冲突,发生30多人参与的打斗事件。
拦街营销,对城市交通、公共场所环境和秩序都会造成恶劣影响。《南京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严禁拦道设摊、强买强卖等行为。“有组织”的表象并不能改变其涉嫌违法的事实,此类现象愈演愈烈,暴露出城市管理的盲区。
当然,在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查处之外,这些公司和机构的自律同样重要。既然有组织就要有纪律、有底线意识,如保持距离,尊重隐私,不威胁到市民的安全感,不给城市形象抹黑等。否则即使一时得利,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会阻碍公司未来的成长。(刘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