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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创“专户制” 农民工当月拿不到工资可举报

2014年03月31日 15:15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建设领域农民工专用账户管理流程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施行,除了将改变农民工领取报酬的习惯,还将有效解决农民工讨薪这一难题。3月30日,合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12个项目,实现按月给农民工发工资。合肥在全省率先推行专户制度,按照规定,合肥市所有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必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统一打卡发放上月工资,拖欠工资两次以上的,项目将停工整改。

  212个建设项目当月付工资

  自2014年1月1日起,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都要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此举代表着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重心,由工资拖欠纠纷处理向治理欠薪源头进行转变。

  以往农民工领取报酬,大多是在建设项目完工以后。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出现,将改变这一现状。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主任孙业飞介绍说,建筑领域实施“专户”以来,全市已办理“专户”的项目207个,经督办后补办“专户”的项目5个,累计办理“专户”212个。通过已办理“专户”的212个项目来看,运转成效明显。按照规定,工程开工建设前,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足额转入“专户”,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每月25日前足额转入“专户”,确保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逐步实现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源头治理’,在全省尚属首次、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孙业飞说,“专户”有效解决了工资款来源和防止施工企业占用、挪用工资款问题,也方便了各级建管部门实施动态监管。

  “专户”可有效规避讨薪难

  为什么要给建设领域农民工成立“专户”?因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工工资支付面临着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在建设领域尤为突出。而“专户”制度的实行,将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种种难题,最终让“讨薪难”不再出现。

  “从2012年至今的农民工工资投诉情况来看,85%以上都不是单纯的工资问题,而是因资金、经营、管理、结算等问题引发的农民工工资不能到位。”孙业飞介绍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由以往单一的工资问题,逐步演变为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甚至以此来转嫁因经营不善造成的利润亏损。另外由于施工企业低价投标、盲目垫资,建设单位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以及经营亏损,农民工保障金额度也远远低于工资拖欠额度,资金得不到保障成为农民工维权工作的一大顽疾。

  今年年初,合肥重磅推出一整套的“专户”制度,以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难点,目前已取得非常好的效果。记者了解到,2014年春节前,全市建设领域各级维权机构共受理农民工投诉325起,涉及人数12140人,涉及劳务工资款12520万元,相比2013年春节前下降55%已全部协调解决。

  当月拿不到工资可举报

  目前,实名登记在全市在建建筑工地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专户资金发放正是依赖于实名登记。记者了解到,项目登记在册的农民工,如果没有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可以拨打合肥市的24小时讨薪维权电话0551-65617070。一经查实,违规企业将面临严格处罚。

  专户制度实施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设立将前置为取得开工许可证的条件。项目开工前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专用,直至项目竣工,全程接受严格监管。孙业飞介绍说,工程总承包人须每月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将工资性工程款拨付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进行公示。一经发现账户中的资金未用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未在施工现场公示以及未按时报送资金专户信息和报送虚假工资支付清单的,工程将被责令停工整改,并被列入全市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

  此外,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应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其发放形式可委托银行代发。但需要注意的是,建设项目的管理人员,以及散工、临时工均不在专户发放范畴。

  “专户”有望向其他行业推广

  当前,合肥单体建设项目动态保持在9000个左右,约有90万名建筑工人为此从事一线劳动,其中绝大多数为农民工。“专户”制度率先在建设领域施行,将惠及合肥90多万农民工。目前还不能保证每个项目每个农民工都能按月拿工资,但随着推广的深入,最终将实现建设项目全覆盖。孙业飞介绍说,目前这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对于一些区域在推进“专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管部门正在进行跟踪分析、及时解决,不断总结完善“专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如果“专户”制度实施效果确实好,以后也可能向合肥别的行业推广。

  值得一提的是,在“专户”诞生之前,合肥市一直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工程造价不足1000万元的项目按造价的2%交纳,起到为农民工工资“兜底”的作用。两种制度并存,可以说是保障农民工利益的“双保险”。不过,随着“专户”制度的完善,今后两种制度可能将并轨。(本报记者 罗敏)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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