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好心”搭客司机 女子掉入财色陷阱
中新网贺州3月31日电(甘勇 杨陈)广西贺州市一女子阿香(化名)路遇好心司机,打算离婚后与之徜徉爱河,却反被“意中人”骗财骗色。3月31日,广西贺州警方以涉嫌诈骗罪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朱某。
2013年10月22日14时许,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一名妇女阿香来到该市西湾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在西湾一树林空地被一个名叫陈强的男子强奸。
据警方介绍,民警把辖区内所有名叫“陈强”的男子的相片让阿香辨认,她都摇头称不是侵害自己的那个人。后来,民警根据阿香回忆被强奸的地点,才从监控视频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系黄田镇“面的”司机朱某。
2014年3月8日,警方抓获了朱某。但经调查,朱某未采取暴力或威胁等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阿香发生性关系,因此不构成对阿香的强奸。后经民警讯问,发现该案背后的另有隐情。
据警方介绍,案发前,朱某有一次开面包车去梧州的途中,恰巧遇上阿香与几名妇女在路边等车,他便停下车来搭讪兜客。随后朱某与阿香认识,并互留了电话保持联系。
朱某称,他经常往返贺州至梧州,原本是想多个客源,没想到阿香会主动给他打电话,还说其受到老公常年的冷落,想改嫁。于是,朱某谎称自己的境遇与阿香类似,俩人便开始了谈情说爱。
事发当天,阿香应约与朱某见面,并半推半就发生了关系。事后,朱某萌生了骗财骗色的念头,便装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以引起阿香的注意。在阿香一番追问下,朱某谎称其是开石厂的商人,因自己的工人开车撞到人,急需4000元送医院抢救。由于出来时急着约会,没带钱,希望阿香能救急。
随后,朱某趁阿香下车帮他买烟之机,偷走了阿香放在包内的3200元钱。当阿香再打电话联系朱某,却找不到人,才发觉上当,遂报了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