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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集中整治城区露天烧烤 占道经营者一律取缔

2014年04月01日 13:52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3月31日下午5点,是众多烧烤摊开始出摊的时间,执法队员们来到樱花园小区甄家街整治店外烧烤摊。即日起至10月31日,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百日集中整治活动,通过规范烧烤摊经营,严格管理露天烧烤。

  门口贴着公告,仍敢店外摆摊

  3月31日下午5点,是众多烧烤摊开始出摊的时间,执法队员们来到樱花园小区甄家街时,两家饭店门前已摆放了几张桌椅。当看到执法队员时,工作人员赶忙将桌椅收进店内。

  执法队员介绍,这两家饭店常年被附近的居民举报,虽经辖区执法队员多次整治,但经营业主明知故犯。“烟熏得根本没办法开窗户,就连旁边的小树都被烤死了。”附近的一位居民表达了自己对露天烧烤摊的看法。

  在财神阁街,一家烧烤家常菜馆已将食材摆放到门外,旁边还有一摞桌椅,距离店门口四五米的树枝上挂着两个照明灯,俨然就待顾客上门了。

  在执法队员的劝导下,店主将桌椅搬到店内,并将树枝上的照明灯撤走。店内面积并不小,店外的路牙石至店门约有四五米距离,如果不进行整治店主会摆上一二十桌,严重影响交通和附近居民休息。

  而在环城西路,虽然门口灯杆上张贴着《关于开展城区露天烧烤集中整治活动的通告》,一家烤鱼店店主却对此视若无睹,竟然在门外人行道上摆了一桌饭菜,四五位年轻客人正在用餐。

  对此,执法队员暂扣其部分桌椅等物品时,遭到该店主的极力反抗,并大吵大闹,非常不配合整治活动的开展。

  除小街巷露天烧烤较为严重,一些次要干道也有烧烤摊露头。当执法队员前来整治、巡逻时,店主就将物品撤到店内,而一旦执法队员离开,立即将桌椅搬出店内,与执法队员“打游击”。

  违规的烧烤摊,必须进行取缔

  “像樱花园小区这种老旧的开放式小区,居住人口多,管理难度非常大。”古槐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米拥军介绍,从3月1日开始,执法队员已经挨家挨户地发放明白纸,张贴整治通告,劝导商户不要在店外经营及占道经营。

  即日起至10月31日,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百日集中整治活动,通过制定经营标准,严格管理露天烧烤。

  《公告》显示,对擅自占用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经营露天烧烤的,济宁市城管执法局根据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清除。

  “此次整治集中行动,重点整治主次干道、广场绿地、居民区等部位存在的露天烧烤。”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管理科科长高道俊告诉记者,与往年单纯取缔的方式不同,今后商户经营烧烤摊必须符合“三进、六定”标准,即烧烤进院、烤箱进店、油烟进管,定时间、定区域、订标准、订保洁、定管理、定责任,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烧烤店,才能进行经营,否则一律取缔。

  据了解,此次整治是整个活动的开端,济宁市综合执法部门将借此机会清理城区不规范的露天烧烤。除了不定期巡逻,在重点部位执法队员将定点定岗执勤,严防露天烧烤商户和执法队员“打游击”。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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