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禁出租车挑客还需简化投诉程序
打车时,你是否遭遇过出租车司机的挑客行为呢?4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其中明文规定出租车司机在“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
(新闻详见本报今日12版)
不少人恐怕都有被出租车司机拒载的经历,司机的理由很多:比如正在交接班,只走固定路线;比如燃料不多,需要去加油、加气等。事实上,很多人都知道,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司机在问了乘客的目的地之后,要么嫌远不愿去,要么嫌近不赚钱等。更有甚者,有出租车司机不仅挑客,而且乘客表示要投诉时,还拖行乘客。比如今年3月11日,在安徽合肥,一出租车司机就将一女乘客拖行了20多米。
出租车挑客拒载至少有两大害:一是伤害乘客利益和权益,让好不容易才等到一辆出租车的打车人心里窝火;二是伤害出租车司机形象,出租车行业形象其实也是一种城市形象。因此,明文规定“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无疑是必要的,也是民意所向。
问题的关键显然在于,在规定了出租车不得挑客,并明确了相关挑客行为的认定标准、处罚方法等之后,还有一个落实与执行的问题。而落实与执行,又离不开乘客的广泛参与。此前,不少人在遭遇出租车司机挑客之后,并不会选择投诉讨要说法等。
仔细分析起来,投诉程序麻烦、维权成本较高等,显然是阻挡乘客维权的最大“绊脚石”。那么要让禁止出租车司机挑客的相关规定真正落到实处,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与表达诉求,尚需要从简化相应投诉程序、降低维权成本等方面多加努力。
一者,相关投诉电话要简单易记。比如110是报警电话,120是急救电话,12315是消费者维权电话等,这些简单易记的号码,无疑会让人们更加方便地参与投诉与维权。如果出租车行业的相关管理者公布的投诉电话比较普通甚至很复杂,人们仅查找投诉电话就要费很大的劲,投诉起来岂不是很不方便?
二者,相关接受投诉的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且要认真地对待乘客的每一个投诉。如果公布了投诉电话,却总打不通,或者打通了没有人接,或者是接了没有人来解决问题。一个道理显而易见,如果监管者对乘客的投诉不重视,那么就会打击乘客的维权之心,这对出租车行业的规范化经营,显然是弊大于利的。
三者,相关处理与处罚必须公允,且要通知投诉人,甚至有必要公开与公布,要做到有投诉必有回应,不让任何一个投诉石沉大海。
唯有如此,乘客才会乐于投诉,维权也才有动力,而这个“规范”的制度善意,也才能照进现实。刘鹏(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