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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均办“身份证” 湖南一村开展确权登记颁证

2014年04月02日 15:43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3月27日下午,湘乡市泉塘镇托南村迎来今年首场大雨。在该村利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几十个蔬菜大棚笼罩在雨雾之中。在蔬菜大棚中,12组村民李中录正在采收油麦菜,丝毫没有受到大雨影响。

  “做一天事,就拿80多元工钱。真没想到,像我这把年纪,还能在家门口打工赚钱!”今年70岁的李中录,2013年3月26日领到湘乡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按每年每亩500元租金标准,将2.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利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自己也来到专业合作社打工,一个月打工收入2000多元。

  2011年,湘乡市被列为全国首批50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市之一,并于2012年4月开始在泉塘镇托南村、山枣镇万贯村试点。

  刚听说要重新测量登记承包地面积,托南村不少村民一下子“炸开了锅”。以前,出于少交农业税等考虑,村民承包面积普遍“打了埋伏”。一些村民疑惑:“这次重新测量登记,是否又要交农业税了?”

  湘乡市从宣传培训开始,打消村民的顾虑,并探索出了确权登记颁证“九步工作法”,即:宣传培训;成立工作机构和建立工作机制;资料收集;制作工作底图;入户实地调查;制作鱼鳞图;公示审核;发证;归档。

  “确权登记颁证,确权是核心,登记、颁证都只是形式。”湘乡市农村经管局局长谭衎告诉记者。

  首先是收集资料,包括托南村266户户主身份证、户口本、第二轮土地承包台账等信息,逐户核实承包面积、共有人、基本农田情况等信息,并摸清户主变更、分户、承包地征占及土地互换等情况。7组村民朱长贵曾与朱双辉互换0.7亩地,经征求双方意见,仍按互换之前的地块确权。而五保户死亡、承包户主消亡后的无主田,则收归各村民小组。

  之后,通过技术手段确认承包地的权属边界。由专业测绘公司根据航拍图和遥感影像图,将承包地块、承包面积、空间位置等情况进行勾绘,计算出农户现有承包地块面积(实测面积),绘制成承包地块示意图。记者看到,在托南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示意图上,每个农田丘块都标注了编号、承包农户、承包面积、实测面积,并由每个承包农户在图纸上摁手印确认。密密麻麻的手印,犹如片片鱼鳞,因此俗称“鱼鳞图”。在编号为0003的地块,承包农户是周戍江,承包面积为0.95亩,实测面积为1.27亩。鱼鳞图公示后,如有异议,及时解决,并再次公示审核,就可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了。

  趁大雨间歇,李中录回家拿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者看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内容包括:承包面积3.53亩,实测面积4.31亩,并粘贴了他家承包的4个地块示意图,4个地块均标明了相邻“四至”(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所至相邻农户承包地位置)。记者按图索骥,很快就找到了他家承包的两个地块所在处——如今的利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两个蔬菜大棚。

  托南村支书胡建文说,全村266户农户,1996年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911.1亩,这次确权登记实测面积为1049.91亩,每户都由湘乡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内容完整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千亩承包地有了“身份证”,村民们吃下“定心丸”,土地经营权流转也顺理成章。胡建文介绍,全村已有300多亩土地经营权流转,其中228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了利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作为全省第一个试点,湘乡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很多开创性探索,但成本也不低,平均每亩确权登记颁证成本达20多元,均由财政负担,承包农户不负担任何费用。下一步,全省大范围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还需考虑如何利用现有的技术力量和资源,尽可能降低工作成本。

  ■意见摘要

  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放活土地经营权,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2014年起,扩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范围,4年内完成全省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摘自《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专家评说

  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工作

  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省政府农办副主任 钟正洪

  我省开展的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是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巩固二轮土地延包成果基础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全面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由于人地关系变化、土地承包管理滞后、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的影响,不少地方农民承包地块存在面积不准、“四至”不清、档案资料不全等问题,导致土地承包纠纷较多,影响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同时,经历一、二轮土地承包的农民大多已六七十岁,再不抓紧开展确权登记颁证,今后土地承包的历史遗留问题就更难处理了。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既是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迫切需要,也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更是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基础。只有把农民承包的土地确了权,发了证,让农民吃下“定心丸”,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能就有了可能,农民就可放心将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才有了条件。

  各地应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确保稳定、依法规范、依靠群众、分类指导、县市负责”的原则,今年先行试点,摸索经验,以点带面,指导全盘。

  ■相关链接

  4年完成确权登记颁证

  2011年以来,按照中农办、农业部等六部委的统一部署,我省先后在湘乡、双峰、桃江、岳阳、溆浦5县市的14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摸索积累经验。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这项工作任务。今年省委1号文件要求,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今年将从一、二、三类县市区中,选择有代表性的县开展整体推进试点工作,各市州、县市区都要办好试点,用4年时间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记者 柳德新 实习生 汤晓旭)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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