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地未安监控将受到处罚
2014年04月15日 09:3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从市城管局获悉,从即日起,城管部门将对施工现场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工地未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将被处罚。
据了解,城管部门将对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以及地铁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未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工地,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最高还将罚款两万元,逾期不改者将责令停工整顿。对蓄意破坏设备或干扰视频监控系统正常使用等行为的,将移送区级住建部门责令停工整改,视频监控系统恢复运行后方可正常施工。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市住建委全市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主体进行记分处理,暂停招投标资格等。(记者 袁国礼)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