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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才知儿子非亲生 男子获赔3万元

2014年04月15日 13:2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离婚后,阿达才得知辛苦抚养的儿子并非自己亲生。一怒之下将前妻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昨日,记者获悉,本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前妻赔偿阿达损失3.3万余元。

  2010年12月,阿达与黄林(化名)相识,不久后两人办了结婚手续,当时,阿达父母拿出了2万元礼金给了黄林家人。结婚后9个月,黄林就早产生下了儿子。孩子出生后,阿达操办满月宴又花费1万元。但此后,夫妻关系日渐恶化。2012年7月,阿达与黄林解除了婚姻关系,儿子归阿达抚养。

  孰料,离婚后黄林却一再向阿达要求拿回儿子的抚养权,阿达不同意。之后,黄林声称孩子并非阿达亲生。此后,阿达带着14个月大的儿子去做亲子鉴定。后经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孩子果真并非阿达亲生。阿达一纸诉状将黄林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结婚礼金、孩子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万余元。

  翁源法院认为,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亲子鉴定时间可认定,阿达在亲子鉴定前并不知道孩子非其亲生。而阿达为小孩支付生育医疗费及抚养费,并为证实血缘关系支付了鉴定检测费,要求赔偿理由充分。其次,黄林故意隐瞒小孩非阿达亲生的事实,使阿达名誉受损,感情上、精神上均造成严重伤害,精神损失赔偿要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但满月宴并非义务,因此满月宴花费赔偿要求不予支持。(记者章程 通讯员汪次安)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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