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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对换位“裸官”实施“安检”

2014年04月15日 13:5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南方某市官员调整,多名担任正职的处级干部被撤职,原因只有一个:他们是“裸官”。内部人士透露,官方给他们两种选择,要么退休,要么把家人迁回国内(本报今日A14版)。

  加大对“裸官”的约束,尽管这只是南方某市官员调整中的要求,但却应该是吏治和反腐方向之一。在我看来,既然一个官员一朝成了“裸官”,那就至少要进行必要的“安检”。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首先让“裸官”升迁无望的制度设计是对的,但还很不够。如果不升迁就不予追究,或者选择退休就可以“满载而归”,那有多少贪官不愿意这么“软着陆”?反正在位子上已经“赚得个钵满盆满”,也不希望再升迁受到更大约束,如果组织上“逼”着退休,也许“裸官”们表面上会装着极不情愿,但暗自里还不知道多么的心花怒放呢,这不就等于放虎归山吗?即使不想“撤退”,或者没有临近退休年龄,还可以变相地把老婆或孩子暂时迁回来,只要升迁成功,或者暂时逃避了查处,假以时日再迁出去,还不是一举多得、皆大欢喜?

  可见,对于“裸官”不是不升迁就“视而不见”的问题,更不是他们选择退休或把家人迁回国内就“不予追究”的问题,而应该是只要你一朝成为了“裸官”,就要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其一,《广东党风》曾分析称,被查出的贪官中95%都有情妇,被发现的“裸官”中95%都有问题。既然“裸官”有极其高的腐败风险,那岂能不提拔就放任不管,或者退休了就不受约束?其二,“裸官”本身是出逃的高危人群,一旦有个风吹草动,他们完全可以“一走了之”,直搞得你组织上真的想查处他已经错失时机。所以,但凡“裸官”者就作为“疑似贪官”查处,自然是防范“裸官”卷铺盖走人的有效手段,亦是对那些意欲做“裸官”者的一种警示。

  当然,并非是要把“裸官”一刀切全部打死,还需相对科学完善的步骤的。不妨先由“裸官”自我申报个人事项,然后组织上来一个“复核”。为防止这样的申报最终被锁进组织部门的档案柜,对于所有“裸官”或疑似“裸官”申报的信息和组织复核的信息应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这样做的目的,不仅要比全方位整体要求官员公示家庭财产等个人信息来得稳妥容易进行,而且也是排除“裸官”中“无辜”的有效手段。

  反过来说,假如“裸官”者不接受调查,那你不妨反证清白啊,我相信只要相关信息公开,程序合法合规,“裸官”到底是否为贪官的答案不难得出,而这样处置的最终结果,绝不仅仅是论证“裸官”中到底有多少贪官,更有减少贪官出逃和恢复民众信心的多重作用。 (江苏 周稀银)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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