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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建药师黑名单制度 违法情况定期网站公示

2014年04月15日 15:5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违法情况将定期在网站公示

  记者14日获悉,深圳药监部门将探索建立药师“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将列入“黑名单”的人员违法违规情况在网站进行公示。届时,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并在岗位知识考试舞弊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上岗证》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上岗证》等行为的,一经发现,都将被列入黑名单。

  此外,保障市民用药安全方面出现重大失职、失误的,如包括销售假、劣药负有直接责任的;销售药品有误的;不按规定调配处方的;将特殊药品、含兴奋剂物质的处方药以及含可待因成分的复方制剂直接销售给未成年人的;违反药品经营行业规范、职业道德或严重违纪被公司开除的,也将被列入“药师黑名单”。

  被列入药师“黑名单”的违规人员将被注销《上岗证》,一年之内药监部门不受理其申请办理《上岗证》,一年后参加市药师协会或药监部门委托的组织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解除“黑名单”方可重新上岗。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能在深圳市区域内药品行业执业。记者王俊报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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