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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买菠萝与摊主起争执 男子开车撞翻摊主和摊位

2014年04月16日 09:1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10点多,在南京浦口天润城一排门面房前,一辆小轿车径直撞向其中的一个水果摊位,将摊位撞翻,摊主撞倒。同时,小轿前保险杠受损。原来,小车驾驶员接到妻子的电话,称她在此买菠萝,少了二两秤,与摊主发生了纠纷。丈夫立即开车前来助阵,竟然作出如此举动。很快,接警的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双方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的处理。

  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当天上午10点多,他看到在浦口天润城门口,一辆小轿车开着开着,竟然撞向了门口的水果摊。小轿车的前保险杠损坏,而摊主是一位老先生,也被撞翻在地。“我当时还以为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这辆小轿车直接就撞上了摊位,还撞倒了人。”这位市民说。

  然而,这并不是一起常见的交通意外,而是一起由二两菠萝引发的事故。原先,当时市民张女士到这个水果摊购买菠萝,挑选好菠萝后,摊主便将菠萝放到称上称重,称出的重量是2斤7两,张女士照价付钱,店主按照惯例对菠萝进行了去皮处理。

  然而,拿到去皮后的菠萝张女士发现不对劲,她称刚给菠萝称重时,自己购买的二两虾子一起放在秤上面没有拿开,摊主给她多算了二两重量。这一茬摊主也记不起来,又因菠萝已去皮无法复核重量,双方便各执一词,为此当街争吵了起来。张女士一时气愤,便将水果摊的秤扔到了地上,双方因此又发生了推搡。感觉吃了亏的张女士便打电话给自己的丈夫,她丈夫立即开车匆匆赶了过来,看到该水果摊点后便直接驾车撞了上去。

  目前,当地派出所和交警都介入了该事件的处理。记者了解到,张女士的丈夫不仅要自行负担车辆的维修费,还要承担水果摊点物品损坏、维修费用及摊主的医疗费用。警方提示市民,生活中遇到一些小误会、小摩擦一定要冷静克制,不能做出过激行为,不然因小失大,严重的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通讯员 魏君超 记者 梅建明)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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