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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深化户籍改革 2014年起不再下“农转城”指标

2014年04月16日 14:02 来源:昆明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云南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安排部署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透露,云南将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左右,城镇体系更加完善。会议明确,从今年起,云南省不再给各州市下达“农转城”指标。

  2013年,云南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7.2%,比全国户籍城镇化率35.3%低8.1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0.48%,比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3.73%低13.25个百分点。

  但同时,云南省潜在农业转移人口约有913万人左右,扣除到省外就业的120万人和外省籍农民工到云南省就业的140万人,全省农业转移人口潜在转户对象有650万人左右。下一步将瞄准这个群体,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地区采取措施,加快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问题,提高高校毕业生、技工、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的城镇落户率,让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增长逐步协调。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尊重民意。近两年来,云南省城镇化进程大大推进,但有些地方层层摊派“农转城”任务,有的变相执行政策,把享受农村低保、五保等弱势群体作为“农转城”的主要对象。因此,“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不再给各州市下达‘农转城’指标,宁可让城镇化进程慢一点,也不要掺杂水分、违背人民意愿的城镇化!”

  在户籍制度上要保障民权。进一步明确制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制度,实行差别化户籍制度,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在城乡之间有序迁移和适度聚焦,引导他们到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定居。

  下一步,云南将深化户籍改革,研究出台“农村学生到城镇落户后如何享受在农村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政策,切实操作好“每年三分之一的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问题”等政策,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住房分配、社会福利等方面逐步实现同等待遇。(记者 许孟婕)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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