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两小时内报省政府
2014年04月18日 13:18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省环保厅对近日出台的《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解读,按照预案要求,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市、县、区政府应当在发现事件后2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由省政府统一告知公众。
据介绍,《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分为蓝、黄、橙、红四级预警状态,一般事件为蓝色预警,较大事件为黄色预警,重大事件为橙色预警,特别重大事件为红色预警。当出现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造成地市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遭受污染的,或者在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发生爆炸等就达到橙色预警,要向省政府报告。
应急预案对于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有明确规定。环境突出事件发生后,如果判别为“重大以上”,两小时内要向省政府报告,省里将由应急指挥中心牵头、分管副省长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信息。(杭春燕)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