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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倒了 岂可让权力岿然?

2014年04月22日 10:0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2010年8月8日凌晨,舟曲泥石流冲毁刚建完的4道大坝带来更大灾难。时隔数年后,附近村民称,灾难发生前,已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但找到县环保局和县政府反映没有用。如今,大坝徒手可掰开,县领导无人担责(4月21日《京华时报》)。

  泥石流是天灾,豆腐渣工程是人祸。按理来说,人祸之账,总不能推到老天爷的头上。遗憾的是,舟曲泥石流事件,最终只是项目负责人埋单,仿佛这项基础公共工程建设,与权力作为没有丝毫瓜葛。

  工程施工方可能道德上坏了良心、也可能技术上“掉链子”,只是,谁出资建的大坝、谁是大坝的最终责任人、谁对大坝质量有着无可推卸的权力责任?早在2009年,《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出台,权力问责有了制度层面的规范。按理说,碎片化、个案式的问责已经终结,明目张胆的失责与渎职,更不该逃过规范的问责制度。只是,仅以舟曲泥石流事件来看,指望自己问责自己,显然太过艰难。不然,豆腐渣工程何以显得与权力失范丝毫无染?

  重大公共事件如何问责?如果回应不好,权力趋利避害的本能迟早会往公众伤口撒盐。(江苏 邓海建)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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