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府提供房屋用于居民因自流沟抢修的搬迁过渡
“4·11”兰州市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发生后,为了彻底解决全市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存在污染隐患的4号自流沟实施应急抢修工程。目前,相关搬迁安置工作有序进行,为尽量降低对搬迁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已一次性发放了3个月的搬迁过渡费,并提供了80套房屋用于过渡。这是记者4月21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的。
据悉,由于抢修工程需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且作业面较大,需对部分影响施工的房屋进行紧急拆除。加之事件发生后,该区域住户的搬迁意愿更加强烈,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施工范围内的78院、95户住户进行先期搬迁安置,待条件成熟后,对剩余住户进行分期分批搬迁安置。
为确保紧急搬迁工作的顺利推进,西固区制定了比较合理的搬迁安置方案。根据方案,搬迁补偿分为货币补偿、现房安置和期房安置三种形式。其中,搬迁户选择货币安置的,按相关标准进行货币补偿。选择房屋安置的,采取现房+期房+货币的方式,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每户可以选择1套现房,剩余面积待期房建设面积确定后进行核算,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按照方案,涉及此次搬迁的95户村民于4月14日与四季青街道办事处、桃园村(社区)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4月15日、16日,村民迅速搬家,4月17日完成了拆除和垃圾清运,保证了抢修工程的顺利实施。
由于提供的现房安置房将于4月底交钥匙、5月底达到基本入住条件,预计到6月底进行装修后可以入住,前后需3个月的过渡时间。为尽量降低对搬迁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一次性发放了3个月的搬迁过渡费,并提供了80套房屋用于过渡。为了节省费用,部分搬迁户在已经领取了过渡费的情况下,选择了投亲靠友或在其他自有房屋内进行过渡。
经调查,4月20日相关通讯报道中提及的张占权系省建六公司职工,其搬迁户主为妻子牟承兰。该户居民搬迁总面积184.95㎡,现房安置面积为144.66㎡(2套),货币补偿面积为40.29㎡。按照协议,可以领取货币补偿费、附属物补偿费、搬迁过渡费及搬迁补助等各类费用32.66万元。但该住户为了节省费用,擅自在自有承包地上搭建了简易住所,进行临时过渡。对此,西固区人民政府已上门对其做劝解工作,促其立即拆除违章简易住所,并采取安全方式进行过渡。(首席记者 郭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