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违反安全生产法规高空坠亡 责任人被罚10万
2014年04月22日 12:1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违反安全生产法规 一建筑工人高空坠亡
昨日,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对沙田镇去年发生的一起高空坠落致一工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任裕强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去年9月22日14时15分,沙田镇杨公洲村下谷小组黄建明、任裕强民房宅基地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高空坠落事故,造成施工工人黄荣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劳动安全防护措施不足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任裕强作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个人,在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后,又将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个人刘志军。刘志军未对死者及其他劳务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能督促从业人员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组认定,任裕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市安监局决定给予任裕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刘满元 通讯员刘继伟)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