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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大气污染I级响应时最多75%公车停驶

2014年04月22日 13:2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21日从惠州市环保局了解到,《惠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简称“惠州《预案》”)最迟本月底实施,市环保局针对《预案》中的公车封存、带薪休假等问题作出进一步解释。

  单双号限行与公车封存比例叠加

  根据《珠三角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简称“珠三角《预案》”)要求,I级响应时,中心城区将实施单双号限行,也就是对非中心城区的公务车没有强制要求单双号限行;至于在中心城区的公务车封存比例,是不是包括单双号限行的在内,还要与公车管理的相关部门协调后制定实施细则才能明确。珠三角《预案》同时强调,珠三角区域应急预案的执行原则是,若各地市预案措施严于珠三角区域预案,按地方预案来执行,若地方弱于区域预案,按较为严格的珠三角预案执行。

  在这一前提下,惠州《预案》显然采取了从严限制的标准。惠州启动I级响应时,单双号限行和公车封存比例同时叠加执行。也就是说,封存三到五成公车后,剩下的七到五成公车同样还要执行单双号限行,使得公务车总停驶比例实际在65%到75%之间。这一严格限制的标准与北京、广州等市等同。

  带薪休假更多指向重污染企业

  惠州《预案》中,I级相应措施中的健康防护措施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带薪休假或弹性工作制。由于健康防护措施并不属于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不少市民质疑,这一措施仅意味着公务员能够实行带薪休假。

  市环保局应急办回应,健康防护措施的这一条款更多指向因重污染天气需要停产、限产的企事业单位,鼓励其将带薪休假与强制性减排措施相结合,引导生产受到影响的企业给予员工休假或弹性工作。

  环保部门同时呼吁,在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实行带薪休假的同时,处于休假的公众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出行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到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以及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惠州市政政现已成立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指挥部,但所有应急预案中的措施不具备法律效力。以车辆限行为例,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限行措施难度不大,但对于大量私家车限行该如何执行、相关闯禁处罚又该如何依法落实,这将是惠州《预案》面临的问题。 (记者/卢慧)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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