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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假冒伪劣农资坑农现四特点 制假方法较隐蔽

2014年04月23日 11:0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春耕备耕时节,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严查产品虚假标注、无证冒证生产、化肥偷减养分、农药有效成分不足、农机安全防护装置不合格等突出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

  记者22日从这个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湖南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978人次,对290余家生产企业进行了严格执法检查,对40多家销售网点进行了风险监测和源头追溯,立案查处农资质量、计量违法案件56起,封存扣押假劣农资产品210余吨,涉案货值金额达420多万元,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徐新楚介绍,从查处情况看,农资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呈现以下四个新的特点,提醒农民及农业企业警惕:

  从查处的假劣品种看,复合肥特别是有机-无机复混肥和磷肥的质量较差,合格率不到70%。

  制假造劣方法比较隐蔽。部分生产企业专门留存合格产品备查,而真正的不合格品则在生产后转移销售,企业以不留库存的方式躲避质监部门执法检查。还有一些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标识模糊不清,厂址、通讯电话均是虚假伪造,一旦产品质量不合格,农民根本无法找到真正的生产企业进行追偿索赔。

  以土壤调节剂冒充磷肥的情况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以消费者名义在市场上购买了湖北某公司生产的“生物酶活化磷肥”、湖南省怀化磷化工总厂生产的“活性磷”各一包,产品包装上均标注全磷≥16%,经检验后其有效磷含量(P2O5)为2.92%、2.12%,“活性磷”、“活性磷肥”不是磷肥,而是土壤调理剂,部分企业仍在以包装标识误导消费者。

  农资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跨界性明显增强,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涉及从生产到流通再到使用环节的整个产业链,需要农业、质监、工商、商务、公安、物价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起全程监管体系,避免监管缺位现象的发生。(记者禹志明)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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