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新疆:降低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2014年04月23日 11:1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为解决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新疆民政厅日前配套出台了《自治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细则》,降低了设立养老机构床位数的门槛,从原来的30张以上降到10张以上,而且还减少了审批环节、下放了审批权限。

  记者从新疆民政厅采访了解到,针对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有关“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加大‘民办公助’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的内容,新疆民政部门配套出台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细则》,对区域内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作出规定。

  此外,新疆还将加大“民办公助”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承包、合资、合作、联营等方式,兴建老年公寓、老年养护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到2020年,力争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的比重不低于60%。

【编辑:朱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