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5月1日实施
2014年04月23日 13:1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下午,全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在深圳分会场,副市长唐杰要求各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广东省要求,梳理汇总散落在各领域的救助举措,形成深圳落实《办法》的合力。
据了解,《办法》5月1日起施行,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
在深圳分会场,唐杰在部署《办法》落实工作时指出,深圳救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各区各有“高招”,但也会出现区域性不平衡,例如同样的教育救助、失业救助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方面,各区都会存在一些差异。
据了解,下一步,深圳将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的出台,未来有望形成深圳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 (见习记者 罗莉琼)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