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深圳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5月1日实施

2014年04月23日 13:1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下午,全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在深圳分会场,副市长唐杰要求各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广东省要求,梳理汇总散落在各领域的救助举措,形成深圳落实《办法》的合力。

  据了解,《办法》5月1日起施行,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

  在深圳分会场,唐杰在部署《办法》落实工作时指出,深圳救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各区各有“高招”,但也会出现区域性不平衡,例如同样的教育救助、失业救助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方面,各区都会存在一些差异。

  据了解,下一步,深圳将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的出台,未来有望形成深圳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 (见习记者 罗莉琼)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