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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2.5万以下算“穷人”

2014年04月29日 09:06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符合什么条件,才是低收入家庭?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政府获悉,杭州市2014年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已正式确定,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由两项指标构成: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家庭财产,今年的标准是这样的:

  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年收入限额为24757元(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确定)。

  低收入家庭财产标准:(一)金融财产标准。家庭成员人均拥有的金融财产限额为41262元(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二)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标准。3人以下(含)户住房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为上限,3人以上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 20平方米为上限。其中高层、小高层自有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上限分别增加10平方米。

  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文件精神公布2014年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 (记者 刘焜)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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