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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我们不能总在极端个案前莫名遭殃

2014年04月29日 10:10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28日,福建闽侯庄头村和凤港村一带发生车辆恶性撞人事件,目前造成6人死亡(其中3名儿童),13人受伤。

  从目前披露的细节来看,这又是一起典型的“报复社会”。其一,该男子疑因家庭离婚纠纷“产生”报复念头。其二,行凶目标针对弱小学生,一路都是撞电动车,主观故意明显。

  或许有人会说,他们的心理和私愤就不要追究了,越还原细节可能越觉得凶犯“事出有因”,甚至会让人滑向同情暴徒的极端,这在以往案例中常常可见。

  不过,这其实是偷换了概念。因为个人的意志始终在个人行为中起决定作用,外界再大的刺激都不是对他人施加暴力的理由。而搞清细节,不是为了同情罪犯,而是找到对类似案件防微杜渐的门道。是为了防止一次次极端个案的发生。

  他们可能有着极端的人格、情绪化的性格,甚至作案仅仅是“一时冲动”。但我们不能因此就麻痹掉反思的神经,一看到“极端个案”就只有愤怒和无解。这除了增加恐慌,也是对社会问题的简单化处理甚至逃避。(林旻煜)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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