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8月起“黄标车”限制通行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获悉,长春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对“黄标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规定从8月初开始,对本市市区范围内通行的“黄标车”实施限制通行。
“黄标车”是什么?
“黄标车”是指经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合格,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或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参加机动车尾气年度检验,经检验合格,根据车辆注册时间,分别发放黄色或绿色环保合格标志。凡车辆前风挡玻璃右上角贴有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即为“绿标车”;贴有黄色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即为“黄标车”。
“黄标车”排放污染物占全市总量六成以上
据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一直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递增。截止到2013年年底,我市机动车中共有各类“黄标车”9.26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9.7%。其中,汽油“黄标车”5.33万辆,柴油“黄标车3.93万辆。目前,我市高污染“黄标车”占全市汽车总量不到10%,但主要污染物排放却占全市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60%以上。
明年年初开始四环路以内“黄标车”禁行
《通告》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每日6时至20时,三环路以内区域禁行“黄标车”。三环路以内区域指西环城路-自立街-安庆路-东风大街-兴顺路-蔚山路-盛世大路-南环城路-生态大街-卫星路-东环城路-北环城路-西环城路合围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从2015年1月1日以后,每日6时至20时,四环路以内区域禁行“黄标车”。四环路以内区域包括,西湖大路-超达大路-南四环路-卫星路-世纪广场-世纪大街-南湖大路-洋浦大街-102国道-龙湖大路-北四环路-西四环路-西湖大路合围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大气重污染天气 绕城高速合围区域禁行
《通告》规定,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下达大气重污染Ⅱ级橙色预警或Ⅰ级红色预警信息之日起,至宣布预警信息解除之日止,每日6时至20时,绕城高速合围区域(不含绕城高速)禁行“黄标车”。(记者 曹秋平 通讯员 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