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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积分入户无房者搭户或可选就业地或居住地

2014年04月29日 15:4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政府去年公布了“1+3”户口指导性文件。昨日,市发改委就《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3份配套文件的实施细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积分入户门槛、搭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等方面有变化。市民可于5月8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发送到邮箱gzminsheng2014@126.com

  变化1

  无房者搭户

  有更多选择

  “户口迁入办法实施细则里,最显著的变化是,不管是市外迁入还是市内迁移,无房者都可以选择在就业地或居住地搭户,此举可以缓解当前人才市场集体户结婚难题。”户口网户籍专家余梁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比如,在《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四章“市内迁移和分户”提到:单位职工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其本人在广州没有合法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均无法落户的,可在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申请搭户。

  在积分入户方面,无房者也可以在居住地或就业地搭户,突破以往只能在就业地搭户的局限。《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落户地址应按照以下顺序选择填报: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地街(镇)设立的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以上方式均无法办理落户的,准予在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户口搭户。

  变化2

  四年五险同缴门槛提高

  “积分入户的申请资料和手续进一步简化,也是一大变化。”余梁指出,比如无违法犯罪证明、社保证明等,旧政策里都需要申请人自己提交,而新政策里明确无需本人办理,而由政府相关部门核查。如:《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明确,“办法所称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由本市公安机关负责核查”。

  不过,该细则解释《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所称的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是指在广州地区正在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且已经累计缴费均满四年。对此,余梁认为是提高大了积分入户的门槛。

  变化3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允许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随迁,是积分入户新政策优化的表现之一。”在余梁看来,该项政策很人性化,减少了对小孩上学的影响。《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明确:对积分制入户人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准予同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此外,该细则第八条还特别明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对申请人积分制入户条件进行审核排名。凡经两轮排名缴费时间依然相同的,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变化4

  人才引进方面更为严格

  在人才引进入户管理方面,《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要求更加严格。其中,引进人才的受理时间明确为每年的3月1日至12月31日。

  该公开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资格证必须在当时的实际工作地通过考试、评审、认定等方式取得;技能人才入户也需要调档(人事档案或工人档案),否则引进单位连续参保须保满一年(正常的为半年);随迁配偶要求在广州就业和参保,随迁子女要求未成年、亲生、有抚养权且户口在一起;增城、从化户口暂未纳入,在广州市政府出台统一的合并政策前,仍需独立申请。

  一个疑点

  街道设公共集体户

  是否有学位未明确

  《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提出,“在街道(镇)设立公共集体户口,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做好辖区内就业、租住、空挂人员的入户及管理工作。”有户籍专家表示,公共集体户口应该尽快设立,以免耽误今年积分入户的申请;而这些公共集体户口是否有学位也没有明确。

  此外,《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应提供验证的证明及负责审核部门一览表》里没有要求提交就业登记材料,但是否还需要办理就业登记呢?这个问题也未明确。记者 黄宙辉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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