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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老年优待证办理服务点增至5处 5月4日起运营

2014年04月29日 16:10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获悉,市老龄办推出惠民便民措施,在原有的服务点基础上,决定增设4处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服务点,方便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优待证。目前经过认真筹备,增设服务点将从5月4日起正式开始办证。

  据悉,增设的4处服务点将从5月4日起正式开始办证。加上以前的服务点,目前我市共有5处办证服务点,承担着为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的任务。

  凡西安市户籍人口及长期居住在我市,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免费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65周岁以上老年人已办理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或“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到70周岁,继续使用,不必重新换证。

  5处办证服务点地点:

  ■北郊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层7号窗口,电话:86785045;

  ■(新增)碑林区南院门27号(原市委大院1号楼1层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87366032,87366033;

  ■(新增)莲湖区庙后街169号莲湖区民政局院内后楼1层,电话:87246662;

  ■(新增)灞桥区长乐东路灞桥区民政局办公楼1层,电话:62666948;

  ■(新增)长安区长乐街民政社区办公楼3层,电话:85637109。

  新闻链接

  老年人优待证这样办理

  ■持身份证原件办理程序

  持身份证原件办理的可到5个办证服务点之一办理。

  ■无身份证原件咋办理

  无身份证原件办理的,需要持老年人户口本原件及1张两寸免冠证件照片,前往北郊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110室办理。

  ■外省、市户籍咋办证

  外省、市户籍老年人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还应当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住所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并加盖住所地区县老龄办印章予以确认,方可办理。

  ■遗失损坏如何补办

  “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如果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时,应当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补办申请需经申请人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和区县老龄办加盖印章对申请事由予以确认,方可补办。 (记者 张瑾)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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