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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今年建设用地削减5万亩 省辖市减3000-4000亩

2014年05月14日 11:31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13日召开的全省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会议上获悉,今年,国家对长三角等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采取控制措施,在往年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削减10%-15%的总量。2014年,我省只有28万亩左右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比去年减少5万亩左右,每个省辖市平均将同比减少3000-4000亩。

  目前我省人口密度已达每平方公里740人,为全国最高;全省人均耕地面积仅0.87亩,比全国1.51亩平均水平低0.64亩。到2013年底,全省土地开发强度已达到20.8%(广东是11.56%、浙江是10.5%),其中苏南地区整体接近30%,无锡市已经超过30%。如果继续按照目前比较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每年约需增加城乡建设用地75万亩左右,那么,土地开发强度就会以每年0.4个百分点的速度持续增加,必然会触及耕地保护红线。

  出席会议的副省长徐鸣坦率指出,我省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不小差距。2013年我省建设用地地均GDP为2.65亿元/平方公里,而浙江、广东2011年产出水平就已分别达2.7亿元/平方公里和2.8亿元/平方公里。2012年我省开发区投入强度最高2453万元/亩,最低126万元/亩;产出强度最高4380万元/亩,最低的仅87万元/亩,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迫在眉睫。此外,记者了解到,2012年,全省人均城乡用地228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人均80~120平方米的标准;人均村庄用地面积高达355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人均150平方米的标准。城乡建设用地呈现出占地面积大、布局零散、利用效率低下等特征。

  3月28日,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复同意我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批准将我省作为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省;4月23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意见》和《批复》的核心内涵是坚决守住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发展边界线四条底线。省国土厅有关负责人强调,今后,这四条底线必须严守,是高压线,绝对不能踩、不能碰,更不能逾越。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改受损了。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我省将节约集约用地纳入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省政府每年对各市、县(市)上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予以公开。(记者 朱新法)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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