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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民警坦陈必须把握分寸:提升震慑,也多了操心

2014年05月21日 10:24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5月17日晚9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经济开发区的明光路附近。夜色已深,但这里的啤酒夜市依然人声鼎沸,一辆巡逻警车不时闪着警灯驶过。正在巡逻的公安经开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卢玮告诉记者,分局巡特警大队共有21名民警,除内勤外,其余警力编为5组,以5班3运转的方式开展推磨式巡逻。

  卢玮46岁,已在巡逻岗位上工作了近10年。谈到对持枪巡逻的看法,他说,街面巡逻面对着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未知情况,警察不拿枪,震慑力就不够。

  卢玮讲了两年前的一次夜间巡逻的经历。

  那天,卢玮发现一个工地隐隐有车灯在闪。当时已经是凌晨2点,他判断不可能是施工车辆,于是便驱车上前查看,不想那辆车竟迅速倒车疯狂逃离。他也加速将该车逼停。这时,车上下来了9个满头是血、手持砖块和破啤酒瓶的男子,卢玮身上带有枪,但子弹却因为枪弹分离的要求装在上衣口袋里。卢玮悄悄后退几步,快速将子弹掏出装弹上膛,而后,才猛地拔出枪让他们蹲下接受盘查。控制了局面后,随即呼叫警力援助。后来在审查中得知,其中7人当晚在KTV酗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被打伤,于是尾随对方,将其中2人劫持至此准备复仇。而被卢玮的警车逼停后,他们原本准备“打倒这个警察”,结果被枪震慑住了。

  卢玮认为,配枪有利于警察应对突发暴恐活动,增加执行力和震慑力,但在大多时候只是备用,这无形中就给警察增添了压力,必须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熟知枪支使用条例,把握使用分寸,懂得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时候不该用;另一方面,配枪工作也增添了一分危险,时刻都要操心枪支安全,严防丢失或者被抢夺。

  链 接

  持枪警察面对什么情况可以开枪?

  应当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使用枪械。工作中,民警也将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规定,严格按照15种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合法使用枪械,开枪后会依法接受督察和检察院等部门调查。

  怎么鉴定开枪合法性?滥用枪械致人伤亡如何处理?

  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范》规定,民警开枪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向市局指挥中心和所在配枪指挥部门主要负责人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如实提交书面情况报告;若开枪后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向市局指挥中心、事发地县级公安机关和所属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对受伤人员采取临时救护措施、保护现场,接受事发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调查。若认定警察使用枪支违法或者不当,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方敏)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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